这个确实没办法要求对方返还的,因为这是你当时的主观意愿,愿意花给对方的钱,而不是对方跟你借的钱,也不是对方强迫你给他花的钱。
就比如说当时你表白,表达爱意。又或者是为了增进感情,为了得到对方,送给对方一个很昂贵的礼物,这个礼物可能并不是对方需要的,
但他通过这个礼物感受到了你的爱,并且接受了你的爱,然后你们快乐的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间,
然后现在你们之间没有爱了,你要求对方返还,你买给对方礼物时所花的钱。这说得过去吗?
你要知道你当时所花的钱都是一种投资,你希望这种投资能让爱人高兴,并且让爱人更爱你,当时肯定是这个投资是有回报的,你的爱人肯定是收到礼物很高兴。并且在当时也回报你以激情的爱,这是一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投资。可以说是等价的。
再说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要我说,这次就当长个教训了,下次再投资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省得事后后悔。
从法律的角度讲,如果人家不是以借的名义从你这里拿的钱,那你是没有办法要回来的,毕竟在感情当中,你给她花的钱,那是你心甘情愿的,这和她问你借是两码事情。
虽然你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损失了很多金钱,可能把你的大部分积蓄都花掉了,但是如果她的脸皮够厚,她不讲道德的话,她是不会给你还钱的。所以你可以试着问她要一要,她要有点良知的话,说不定还会还一部分给你,你也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自己的损失
我感觉应该得要回来,相当于你花了五万块买了个媳妇,但是她说培养感情要慢慢来培养,于是你跟他了一年,还没有结婚,到最后来了一句分手,那么就相当于你五万块白花了,也相当于你把五万块洒到了地上,别人全都捡走了
如果你与这个女人有了性关系,就别要了,就当给这个女人的青春损失费吧。如果没有性关系,不是女人主动要的,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女人不给,你也要不回来。因为善意的赠与行为,是不能被改变的。如果是女人张口向你要的。你可以再要回来的。
既然已经花了,就不能要了,必定是你们朋友一场,如果你女朋友良心发现对不起你,可以直接给你,那你就接受,如果她不给你就算分手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