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出院手续流程如下:
1、护士应将医师决定病人出院日期预先通知病人及其家属,以便做好出院准备。
2、病区护士根据医嘱给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病人应带齐缴款单(按金单)和出院通知单到住院楼一楼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手续。
3、取得病人出院结算清单后,协助其整理用物,清点被服和其他用物,将出院后需服药品、假单、门诊病历交给病人或家属,并说明用药方法。
4、做好卫生宣教或出院指导工作。征求病人或家属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
参考资料:
普宁市人民医院-如何办理出院手续
江门市人民医院-住院病人出院手续办理流程图
办理出院手续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首先病人能否出院,是需要经过主管医师观察以后上报给上级医师,由他们判断病人是否符合出院的条件,随后给病人安排出院,病人在得到医生的通知以后,向护士领取出院单据。
接着病人需要携带相关的单据去收费处结账,主要的单据包括预付金单据、病人出院通知单、结账单等等,如果病人的病情发展还需要药物治疗,在结完账以后病人还需要去药房去取药,回家进行药物治疗。
在完成上述步骤以后,病人只需要将出院通知、出院证上交到医院的科室进行盖章,这样所有的程序就处理完毕了,可以出院了。
在医院治疗的病人,也需要注意听从医生的安排,好好接受治疗,最终是否能够出院,还是要听从医生的建议,这样最有利于病情的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病情恢复,身体痊愈,可向主管医生沟通。
应先由住院科室开具出院证明,然后凭出院证明和住院时的收据到收费处结清手续。办理结清手续可出示自己医保卡。
结清手续办理妥善后,再到医务科盖章。
1、由主管医师根据病人的情况报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同意(特殊情况除外)后方可有计划安排出院。在接到医生的出院通知后,向护士领取出院单据。
2、找出自存的预付金单据(即按金单据),携出院通知单、结帐单前往收费处结帐;
3、结帐清楚后若有带药出院者需持处方到中心药房或门诊中药房取药。
4、把出院通知、出院证交回科室盖章,出院手续办理完毕。
5、如需要可向主管医生提供病情资料带回备查。
我入院时交压金二次,用的是二个建行卡,出院时用那个卡,是苐一张,还是两张都用。
方法/步骤
当您恢复健康时,由医生隔日开出院医嘱,病区护士负责结清药帐,由病员或家属持公药帐单去出院结帐处办理结帐手续。
到出院结帐处结帐时:-特约劳保病人请随带劳保记帐卡;公费病人请随带公费医疗证;付款病人请随带预交费收据。
小儿内、外科病员出院结帐,办好出院手续家属请向病室护士领回出院小结、门诊卡、外院的X摄片。凡本院的病史资料及X摄片家属不得带回。
若需出院带药回家,则请持病区医师开具的出院:带回处方一式二联,一联交结帐处记帐,另一联经结帐处加盖“已记讫章”后去病区药房领药。
病员或家属在出院结帐处结清帐后,请持结帐处开具的出院证送交原病区,再由病区值班护士开具出门证,病员方可携物出院。住院期间潜用医院一切物品请全部归还。
传染科病人出院要带回生活用品,请于出院前一天晚上交值班护士消毒后才能带出病区。
传染科病人出院前请到卫生处沐浴,换下病区衣裤。
病员死亡,由病区或家属持死亡通知单送交出院结帐处。外地病人去街道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由结帐处开具死亡证,由家属去本院太平间办理尸体领出手续。病员死亡三天内办理结帐手续以免漏帐。
办理出院手续时请留下宝贵意见(填写好征求病人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