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开车去换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行驶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规定:
第11条、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但车辆如果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仍应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上述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2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
不用开车去,6年免检的车不需要上线检测,带上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行驶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到车管所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就可以。以重庆市为例:
1、所需资料
(1)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2、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全市任一车管分所、区县车管所均可办理;
(2)到业务大厅取号排队后到受理窗口办理。
3、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规定:
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但车辆如果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仍应按原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上述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2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在地市和县级车辆管理所、交通管理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场所,设置核发检验标志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快捷领取检验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办事指南(窗口办事指南)-核发免检合格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
车辆合格年检的必须要驾驶机动车到车辆运管所才可以办理车辆年检,需要行驶证和驾驶证,不开车去是不能办理的。
目前是六年内免上线检验,过了六年就需要上线了,需要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交强险资料去车管所办理年检手续。
带着行驶证,身份证,交强险保单。即可
违章要处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