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如何挂靠档案?

2025-02-26 1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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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办理人事关系挂靠:
  人事关系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运用社会服务化的方式,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以及人事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实行的代理,是一种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的新型人事管理方式。

  一、代理范围及对象

  (1)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地驻莞企业(机构)等调进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

  (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3)企业改制(转制)后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4)辞职或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5)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6)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7)在用人单位当临工的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

  (8)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暂无落实接收单位,本人要求并已办理调进(接收)手续的人员。

  (9)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军官。

  二、代理承办的业务

  (1)提供国家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

  (2)为代理人员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3)代理人员的身份确认、转正定级。

  (4)代理人员出国(境)政审、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5)为待业的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管理档案。

  三、办理程序

  人事代理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两种。单位首次委托代理的,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委托代理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办理程序如下:

  1、毕业生: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毕业生登记表归个人档案。

  2、市外调进:外地调进东莞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凭对方干部介绍信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报到、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3、市内调整:(1)因辞职等原因需要将人事关系转出并委托市人才管理办公室代理的人员。(2)已在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理,由于工作原因,需要转换代理单位或办理单位代理与个人代理相互转换手续的人员。以上两类市内调整人员需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经市人事局讨论同意后,办理人事关系代理,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回答2:

申请—单位证明—前台办理。(当然,你的条件必须符合他们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