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辞
启辞,就是信文的开场白,或寒暄客套,或提示写信原委等。表示写信人以诚恳的态度,请受信人阅读信文。
2、正文
信的正文,即写信人对收信人说的话,这是书信的主体。正文从信笺的第二行开始写,前面空两字。如果启辞单独成行,正文可在启辞的下一行空两宇开始书写。
3、结语
结语,即信文的结束语,理应属正文的一部分。但与“启辞”相仿。
4、署名
署名,就是在正文结尾的右下方签署写信人姓名。如果是写给熟识的亲属友人的,可只写名字,不必写姓;或在名字前面,加上自己的称呼,如:弟、侄、晚等。称呼与名字之间,可略空半字地位;或者将称呼用小字写在名字的左上方。
5、启禀词
署名的后面,可加写启禀词,也可不加。常用启禀词如下:
对尊长:叩叩上 叩禀 敬禀
对平辈:上敬上 谨启 鞠启 顿首 亲笔 手肃
对晚辈: 字 示 白 谕 手白 手谕
6、日期及氛围等
在署名或启禀词后面,写上撰信的年月日,也可把日期写在下一行署名的右下方。另外,还可以在日期之后,写上撰信时的处所、氛围、心境等,如“舟中”、“灯下”、“万籁俱寂”之类。
7、附候或致意
如写信人的家属、近处朋友也和收信人熟悉,署名后一行或加上这些人的附候,如“某人嘱笔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