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剂量必须根据血清钙的浓度为标准来调整。肾性骨营养不良症(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最初剂量为0.25ug/日。1次/日,连服2-4周。对于血清钙浓度正常或偏低的患者,0.25ug,每2日1次就足够了。如果服用2-4周后病人的生化指标和临床症状没有明显的改善,可每隔2-4周将用量增高0.25ug/日。在这段时间内,应每周测血钙至少2次。因为服用本药后,肠道对钙的吸收能力增加,所以有些患者可以维持低剂量的钙剂补充而保证正常的钙吸收。对于易发生高血钙症的患者,只需补充小剂量的钙剂或不需补充钙。 如患者同时使用巴土酸盐或抗癫痫药,则必须提高本药的剂量。绝经后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推荐剂量为0.25ug/次,2次/日。最大剂量可至0.5ug,2次/日。在用药后第1、第3、第6个月监测血钙及血肌酐。正常者可每隔6个月监测。调整剂量期间,需每周监测血钙。甲状旁腺功能低减和佝偻病最初剂量是0.25ug,每日清晨服用。如果生化指标和临床症状没有明显改善,可以每膈2-4周提高药物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