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签了一个自愿上晚自习,且上学放学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学校不负责任的单子,请问这具有法律效益么

2024-11-15 1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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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该单据的法律定性应为合同,即双方达成合意执行某一事项。2 由于是学校制定并打印的,属于格式合同。 3 学校安排强制性晚自习,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学生在放学路上遭受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 该格式合同条款属于排除学生的索赔权利,属于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免除己方主要义务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条款应当无效。 因此我个人认为,该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