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医疗保险的理赔遵循损失补偿的原则。所得不会大于损失总和,除非有住院津贴这种定额给付类型的责任。所以,流程一般是被保险人经过社保,公费医疗,或者其它途径报销后,剩余自付的部分可以凭借上个报销主体提供的分割单,报销凭证来通过商业保险报销。如果上个报销主体已经全部报销,则商业保险无法重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