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可以同时使用吗?

2024-11-07 04:11:1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可以同时使用,即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扩展资料:

办理组合贷款的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一、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二、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三、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四、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五、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六、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七、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组合贷款

回答2: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可以同时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混合贷,就是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的。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扩展资料: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须知》第四条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

1、贷款比例。组合贷款的总贷款金额占所购房产总价的比例不得超过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最高比例。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不低于5万元。

2、贷款期限。组合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应相同。其中,男性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0岁,女性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55岁。

3、贷款利率。组合贷款分别执行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现行利率,并按有关政策浮动。遇国家利率调整时,分别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规则调整剩余期限的利率。

4、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本递减方式,逐月偿还贷款本息。其中,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应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须知

回答3:

1、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同时使用,这即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足而形成的个人住房贷款模式。
2、个人购买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多少比例各地不一样,即房屋总价=购房首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分别按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回答4: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可以同时使用。

1.公积金贷款是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动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部分住房公积金,委托给商业银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一部分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职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达一定的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在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一旦资金不足,就能够申请一定数额的公积金。

2.商业贷款又被称作个人住房贷款,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为所有的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定向提供的贷款,将执行法定贷款利率。北京市的多家商业银行都有此项业务,如建行、农行等。申请贷款的手续也基本一致。

3.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

(一)贷款对象不同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对象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月足额缴存了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职业和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状况,并且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并认可贷款合同条款的约定。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对象是经资信考察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来说,信用良好,有还款能力的人都可以办理商业贷款。

(二)贷款手续不同

公积金贷款的手续较为复杂,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资料交公积金中心柜台审核、受理,由中心柜台人员将申请信息录入公积金中心贷款系统,并对申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然后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调查情况确定贷款额度、年限和担保方式,签定合同和办理抵押或质押手续,最后发放贷款。商业贷款是在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直接到相关银行经办机构或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办理。

(三)还款方式不同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较为单一,以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为主,此外,公积金贷款只有一次提前还款的机会。商业贷款可以选择的还款方式非常多,在提前还款的问题上也更为自由、灵活,一般商业贷款在满一年后,每年都可以提前还款。

回答5:

可以的,这种是属于组合贷款,如下: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提供的资料如下:

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公积金缴存证明(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