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般是取得高中以上学历就可以报考,个别地区需要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具体要以当地通知为准。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个别地区无此项,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一般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个别地区要求从毕业后算起),其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当年12月31日。具体要以当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