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多岁退休了,被判四年监外执行,现已停发退休工资。是否?

2024-12-04 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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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停发退休金是合法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退休人员退休后,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则停发退休金,但发给生活费;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则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停发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八十多岁,被判四年监外执行,从法学理论上讲属于“犯罪情节较重”。
以下是有关法律链接:
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按照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的相关规定,国家公务员如果因为犯罪而被羁押(如最终被证明无罪,可事后补发所停发退休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但是应发放生活费。
综上,如果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因为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应发给生活费,而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就取消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了。

回答2:

被判四年监外执行,其实是刑事处罚,案犯在接受刑事处罚期间,是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即使八十多岁退休了,也需要等四年以后,才可以享受退休工资待遇

回答3:

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判刑以后,服刑期间是不发工资和退休金的,即使监外执行的也不例外。

回答4:

只有刑期执行已满,退休金继续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