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满二十周岁的成年人儿子,自己在社会上借高利贷,父母没有责任帮他还债的,因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对于我国实践中,由于传统的原因,一般追债人在找不到你儿子或者你儿子还不了欠款时,就会找到父母家里追讨,那么要么报警处置,要么逃避、要么出于亲情代为还款的。凡是能够告倒法院的正常(赌资和高利贷者不敢上法院)诉讼的,法院绝对不会判决你们父母还款。
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父母并无法律上代其偿还债务的义务。即使诉讼败诉,也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你可以帮他还也可以不,你儿子成年了,长大了,不过追债是如果找不到你儿子,可能会找他的父母吧?我觉得……还是快点还债吧?
没有
父母不还,看着他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