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中标的项目,如果项目因发生变更不实施了,招标人将如何处理?

2024-11-22 1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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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招标公告的资质条件可以修改,只是注意别出现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就行。当然修改资质条件不同的单位或者监管机构的审批流程不一样,要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发布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变更公告:因招标采购计划有变,XXX公司现通知取消项目名称:XXX项目,项目编号:XXX的招标活动。为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招标单位:XXX公司,
个体工商户转变企业组织形式公告登报现在可以在线上办理登报公告,以“跑政通”为例,流程如下:
1.打开手机上的“支付宝”APP
2.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跑政通,
3.进入“跑政通”后,选择自己需要登报城市和报纸
4.按照格式编辑登报内容后提交刊登 终身受益   

回答2: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投标人有权要求退回招标文件并收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四条 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根据上述规定,因项目变更等不可抗力导致终止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上报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