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在法律上有效吗?

2024-11-02 0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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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保证书要想在法律上有效,就必须在各个细分的要素上符合法律要求,接下来具体说明:

1、民事主体。签署保证书必须是正常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情况下签署的;

2、保证书内容。在内容上必须是合法的,也就是民事行为对象是合法的,在法律范围内;

3、保证书的最好有第三方作为见证,第三方是无利害关系第三方,最好由专业律师进行审核,作为见证;

4、双方进行签字盖章,然后保证书就可以生效。  

保证书是个人、集体、单位,为响应上级号召开展工作、完成任务或做错了事,犯了错误并决心改正面提出保证时使用的专用书信信或文字材料。

扩展资料:

范例:

住宅质量保证书

1、定义: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2、意义: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3、主要内容:

(1)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后确定的质量等级;

(2)注明房屋基础构造的使用期限和保修责任;房屋基础构造指房屋的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

(3)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时间;国家对部分内容规定了最低保修内容和期限,具体有: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门窗翘裂、五金部件损坏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4)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负责处理购房者报修、答复和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单位。

4、保修期规定: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5、给付时间: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作用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证书

回答2:

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在法律上就有效。

1、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它作为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当然要求。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

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撤销。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撤销。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撤销。

2、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由于社会生活广泛,经济往来繁多,情况复杂,法律不可能将一切情况都规定无遗,故以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最后防线。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公共利益”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通常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凡是我国社会生活的政治基础、公共秩序、道德准则和风俗习惯等,均可列入其中。

违反它的合同严重背离合同制度的目的,危害巨大,不能允许。将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合同的有效要件,一方面可弥补社会发展使法律调整出现的漏洞和脱节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利于醇化社会道德伦理和整肃社会风气。

3、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4、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这一要件要求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有意义。 自然人签订合同, 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但有如下例外:

(1)可独立签订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或被免除义务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3)可独立签订日常生活中的格式合同或事实合同,如利用自动售货机、乘坐交通工具、进入游园场所;

(4)签订处分自由财产的合同,如学费、旅费等由法定代理人预定使用目的的财产和处分;

(5)其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按照我国原来的法律规定及其理论,法人签订合同严格地受其宗旨、目的、章程及经营范围的制约,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无效。这种做法受到了学说的批评,现已有所发展。

扩展资料:

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1、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也不适用。

2、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3、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有效合同

回答3:

有的具备法律效力,有的没有法律效力。保证书类型不同,所具备的效力不同。

1、商品、产品质量保证书一般具备法律效力。比如《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2、个人对单位、组织的保证书,一般没有法律效力。比如员工进入企业工作,企业业主可能要求员工写一份保证书,以便员工在工作中遵照执行;违反保证书,只会受到纪律处分,不受法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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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特点

誓言特性

保证书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以一种较为强烈的态度向上级组织、领导或个人表决心下保证时所使用的一种书信。它在一定程度上对立誓者形成一种制约和鞭策。所以具有誓言性的特征。

单方特征

保证书一般都是个人或单位在有所保证时向上级组织或集体发出的一种文书。上级组织或集体在收到保证书后并不作什么答复,只是根据保证者所保证的内容实施监督和检查。所以从行文方式这一角度看,保证书具有单方的特证。这同一般的书信来往是有根本不同的。

书信体格式

尽管保证书是单方发出的,但保证书的具体行文却仍需依照一般书信的格式。另外保证书的具体保证内容一般也是用分项的方式一条条地列出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保证书

回答4:

保证书属于合同的一种,在法律上符合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纪守法原则和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等原则视为有效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婚姻纠纷“保证书”满足三个条件才有法律效力

在婚姻纠纷的审判实践中,经常会看到有的当事人拿着对方写的保证书,作为对方存在过错、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的证据。那么,到底怎样的保证书才是合法有效的呢?近日,西固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法官解析说明保证书的法律效力。

原告汪某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双方无婚生子女,也无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被告朱某应诉后,向法官讲述了汪某婚内出轨的情节。

朱某说:发现对方出轨后,汪某曾多次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并写了保证书,内容为“若汪某婚内再出轨就赔偿朱某2万元,并打断其一条腿”云云。可保证书写了之后,汪某再次出轨。

在这场离婚官司中,朱某认为:汪某既然写了婚内保证书,就应该按照保证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同时,朱某还向法庭提交了汪某向其母亲高某借款10000元的借条,称只要汪某按照保证书内容兑现承诺,履行义务,并偿还高某1万元,自己就同意离婚。

针对以上说法,汪某辩称自己从未出过轨,保证书是在朱某的母亲威胁下写的,保证书中“打断一条腿”的内容也是违法的,汪某认为自己写下的保证书是无效的。

西固区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原告汪某承认了出轨的事实,并表示愿意向被告朱某支付赔偿款,也愿意偿还朱某母亲的借款。汪某、朱某二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原告汪某向被告朱某给付补偿款共计2.6万元。

本案法官解析:

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保证书是出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保证书中关于出具人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

本案中,汪某出具的保证书是其本人书写,并无证据证明其在出具该保证书时有被胁迫的情形,所以应当认定保证书的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保证书中明确约定了若违反夫妻忠诚义务需向对方赔偿2万元,该约定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可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有财产的处分。因此这部分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另外,“打断一条腿”这样的约定明显违反法律规定,自然是无效的。

参考资料:人民网-婚姻纠纷“保证书”满足三个条件才有法律效力

回答5:

符合要求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保证书它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立誓者形成一种制约和鞭策,我国规定符合要求的保证书在法律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1、写保证书的一方自愿签订保证书,具有其真实意思的表达;
2、签订的保证书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符合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原则。
注:建议保证书由专业律师帮助撰写,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必要时在签名处写上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方作证。
当事人是自愿手写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因此如果能证明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做出的保证,则书写的保证书认定为无效。
胁迫行为:是指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当事人是自愿手写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因此如果能证明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做出的保证,则书写的保证书认定为无效。
胁迫行为:是指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1、手写的保证书有效,但如是被胁迫写下的,请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
2、婚姻期间的保证书要求平等、自由、符合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写的时候最好是由律师撰写或有律师作为公证。
3、符合要求的保证书经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签订时一定要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