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贷款双方都签字,双方对贷款有连带清偿责任。离婚之后,银行仍然可以要求女方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按期还贷,在银行的征信系统会有记录,影响个人信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首先要看借款人是谁,是谁就由谁来归还贷款。房屋抵押是共同财产肯定要夫妻双方签字,那是在贷款不能偿还处置抵押物时用的,离婚了,房子归谁并不影响银行将来处置你的抵押房屋。如果贷款不能按期归还,那么这个借款人肯定会留下不良记录。
这个可以在离婚协议附属这个贷款以后谁来偿还,如果没有注明,还是你们共同偿还,那么不还或者预期肯定会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里面有不良记录,以后贷款什么的都不方便
离婚后得是你们自己协商,然后写到离婚协议上的,如果不按期还钱,肯定会影响您的信用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