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属于合法辞职,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但是建议你保留好你的证据,以免单位说你没有提前书面通知)。你们单位不合法。
2,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也就是说,你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后,一个月你就可以走人了,单位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帮你办理离职手续,不然公司也是属于违法。
公司违法你就可以去投诉,祝你好运!
2,
不批找劳动局告他们,按道理上说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就可以了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要辞职的话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然后想走就可以直接走人了 不会承担赔偿的
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而已
给了劳动者较大的保护
所以你的公司很嚣张的 建议直接炒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