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你的陈述,本律师认为本案中明显是甲某想毁约讹钱未果,遂于乙某恶意串通欲损害你的利益。根据上述合同法52条第二项之规定,该合同无效。你既然聘请了律师,那么你的合法权益将得到维护,根据你的情况,你和律师可以考虑:
1、向人民法院以上述法律规定为由主张甲乙购房合同无效,同时请求依法确认你和甲的合同合法成立,并且请求责令甲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法院确认对方合同无效后在请求房产部门根据法院判决撤销乙的房产手续为你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在诉讼过程中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冻结拆迁补偿款。
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方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不会影响你的案件的审理。
4、本案中,甲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与否值得商榷!司法实际中会结合甲的主观意图和相关证据严格区分其行为是民事违法还是刑事诈骗!但是如果能够认定刑事诈骗对你更为有利。由于你实行了财产保全,无论你的案件拖多久,应该不会影响你的实体利益的。
一房数卖,办理产权证的一方有权获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