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且该权利贯穿于行政处罚全过程。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拒绝听取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不成立。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 期待您点赞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