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法院可以上门抓人吗?

2024-12-02 21:08:1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确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才能拘留,如果查明了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不会拘留的。
如果没有恶意拖欠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不会直接抓人。但会封账号房产,禁止高消费,要求签署还款协议,以后收入除了基本开支都被用来还款。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回答2: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实在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法院会将债务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禁止对方高消费行为,但一般不会拘留。
法律分析
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果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但是拒不执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挠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被执行人确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才能拘留,如果查明了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不会拘留的。被执行人可以申请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如果被执行人有固定资产或者存折而对方有能够提供此类财产线索的话执行法官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作价补偿等,再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带有隐瞒、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的当事人且情节恶劣的,在财产被发现后采取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回答3:

如果没有恶意拖欠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不会直接抓人。但会封账号房产,禁止高消费,要求签署还款协议,以后收入除了基本开支都被用来还款

回答4:

知道住址的话是可以拘留的

回答5:

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