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业务属于市内迁移
第一步:南方人才市场转出:需向南方人才市场出具街道的接收证明及街道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即可在南方人才市场开具同意调出证明、户口卡首页复印件(加盖章)、户口卡本人页。
第二步:然后通过微信——钱包——城市服务——户政——预约市内迁移业务。并按弹出的材料清单准备齐文件前往预约的公安机关办理入户。
注意:预约时请按个人实际情况选择。
可以的,可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户口迁移一般应先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五条 户口迁移一般应先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网迁除外)。
办理过程中发现疑问的,迁入地与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沟通联系,核实有关情况。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开单位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第七十一条 公民在市县内有多处合法稳定住所的,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同时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我也是类似的情况,咨询过街道公安局说要对应街道的住房备案资料跟无房产证明。可以咨询相关街道的公安局即可~ 不过我还没办好,你搞定了吗?能否加下一起讨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