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三年了,儿子跟着前妻,我一直都按时付给儿子生活费每月500元,但是现她要结婚了而且有了孩子

2024-11-17 21:41: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这样做合理,但是不合法,打起官司必输无疑,但是有一个方法,(不知道你儿子多大了)如果懂事了征得儿子的同意到银行以他的名字立一个户头,然后每月打钱给他,这样就可以达到你的预期。

回答2:

虽然你站在孩子的角度上思考,也是为了孩子的以后,但是孩子现在的抚养权毕竟是在你前妻那里,你给的生活费也是要给他的。如果你不给生活费的话,她也想你把钱弄到哪里去了,或者你现在说是为了孩子着想,但是实际上是把钱给花了呢。所以个人觉得,这样子说不过去。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回答3:

因为你儿子抚养权归属你前妻,即你前妻是孩子的监护人,你需要将抚养费支付给孩子的监护人,你没有权利管理支配孩子的抚养费

回答4:

我觉得你没必要这么较真,她即使再婚了又有孩子了,可你的儿子也是她亲生的,现在500元钱也不够干什么的。没必要花费精力打官司吧~个人观点,嘿嘿~

回答5:

500块钱你还觉得很多了?!幼儿园学费多少你知道吗?餐费车费多少你知道吗?奶粉或者牛奶还有别的多少花费你知道吗?!你儿子大部分钱都是她在出!她要结婚了她老公还得帮你养孩子!看来你老婆跟你离婚真的是不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