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旦: 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 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 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 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