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我方伤者负主要责任甚至全责,但是交警没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是事故证明。。。。。

2024-11-12 0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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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本律师对你的提问,简要回答如下,供参考。
1、首先,事故责任划分,系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原因:肇事车辆为保险齐全的机动车辆,事故责任划分,涉及到死者与肇事方、商业险范畴保险公司的相应承担赔付比例。
2、其次,事故责任划分,可以交给有经验交通事故代理律师,律师将会为所代理一方当事人寻求有利证据,如果交警未能划分事故责任,那么,最终法院将会对事故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3、最后,死者在交强险内获得赔付,不受责任划分影响。

建议死者家属或者肇事方,均寻求律师提供专业法律帮助,以帮助双方能在在事故发生后获得最大赔付或者最大限度减损。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崔迎春律师/合伙人-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等纠纷

回答2:

理论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而不是《事故认定书》是因为事故成因无法查清。
实际上,不排除警方为双方当事人留下“谈”的余地,目的无非动保险的脑筋。

打民事官司,原告比较累。而被告如果保险齐全的的话,反而省心省力,因为有了一纸法院判决书就不需要林林总总的票据去办保险理赔了。

我的建议:
第一、谈。
至少让对方明白打官司是为了花保险公司的钱。

第二、字面上的功夫让律师做好。
就算法院、被告有恻隐之心,想让死者家属多得些保险赔偿金。那也要字面上说得过去对吧。

回答3:

不是发生在道路(或被认定为道路)上的,不算交通事故,警方不会出具责任认定书。
一般车辆都有保险,跟对方好好协商一下,问题应该会迎刃而解。

回答4:

最好和对方和解,让他承担主要责任,这样他们的全险才不会白交!

回答5:

交警出具证明,肯定有什么事实没法查清,伤者要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则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是机动车,则交强险限额外的各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