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拆迁安置房是相对于原来的被拆迁人给予的安置房产,已经在有关部门申请备案,将来的下发的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也是原来的被拆迁人。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因此,只有在该房产下发房证后到房产交易中心重新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要看后续手续现在办理到何种程度,如果拆迁人已经向当地房管部门递交了拆迁协议等办理安置房产权证的所需资料是不能改的,如果未递交且房管部门未对安置房屋进行备案应该还可以,但也要与拆迁人或拆迁办协商,拆迁人同意后可以更名.
原来有证就必须过户,或者办理公证。
无证的话可以去找原来房屋的开发商办更名手续。
1、可以
2、直接将房屋安置协议中的安置人改成你
3、但一般房屋管理部门不愿意办理,目的就是防止拆迁房的过度转让
改不了的。五年后吧!!才能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