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一些私企都存在着您说的这种现象。
在员工入职前把自己的公司夸的像花一样,就是想让你先入职,等你干了一些日子,就找各种理由不给你转正。让你留也不是,走也不是,左右为难。
这是一些私营企业的通病,究其根源就是我们的政府监管不利造成的。
为今之计,你只能找公司管理部门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离职吧!最好不要打官司,一般情况下也解决不了,因为这样的事情太多。
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申请赔偿的,你要保留你在这个公司上班的证据,比如:打卡记录,和公司领导聊天的记录,工资流水证明等相关证据后再去劳动部门投诉
没有试用期合同,那就找出当时承诺的证据,把你加班或者节假日的工资列出来,让公司承认,这样拿着证据去劳动局
那你可能是被忽悠了,建议劳动总裁,你把发给你的工资单准备好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理由嘛就是无劳动合动非法用工。谢谢。
不知道有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有就去咨询律师法院起诉,不过最好不要起诉,试着给公司上级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