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19世纪政治家查士德斐尔爵士曾对他的儿子作过这样的教导:“要比别人聪明,但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更聪明。”
苏格拉底也在雅典一再地告诫他的门徒:“你只知道一件事,就是你一无所知。”
无论你采取什么方式指出别人的错误:一个蔑视的眼神,一种不满的腔调,一个不耐烦的手势,都有可能带来难堪的后果。你以为他会同意你所指出的吗?绝对不会!因为你否定了他的智慧和判断力,打击了他的荣耀和自尊心,同时还伤害了他的感情。他非但不会改变自己的看法,还要进行反击,这时,你即使搬出所有柏拉图或康德的逻辑也无济于事。
永远不要说这样的话:“看着吧!你会知道谁是谁非的。”这等于说:“我会使你改变看法,我比你更聪明。”——这实际上是一种挑战,在你还没有开始证明对方的错误之前,他已经准备迎战了。为什么要给自己增加困难呢?
有这样一位年轻的纽约律师。他最近参加一个重要案子的辩论,这个案子牵涉到一大笔钱和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在辩论中,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对年轻的律师说:“海事法追诉期限是6年,对吗?”
律师愣了一下,看看法官,然后率直地说:“不。庭长,海事法没有追诉期限。”
这位律师后来对别人说:“当时,法庭内立刻静默下来。似乎连气温也降到了冰点。虽然我是对的,他错了;我也如实地指了出来,但他却没有因此而高兴,反而脸色铁青,令人望而生畏。尽管法律站在我这边,但我却铸成了一个大错,居然当众指出一位声望卓著、学识丰富的人的错误。”
这位律师确实犯了一个“比别人正确的错误”。在指出别人错了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做得更高明一些呢?
罗宾森教授在《下决心的过程》一书中说过一段富有启示性的话:“人,有时会很自然地改变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说他错了,他就会恼火,更加固执己见。人,有时也会毫无根据地形成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不同意他的想法,那反而会使他全心全意地去维护自己的想法。不是那些想法本身多么珍贵,而是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