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有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如果最开始的合同已经签订,当时没有补充合同,一切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协议后补充合同有效。若按照原签订合同生效后双方再次进行商议补充双方有一方不同意,补充合同无效,也不会签订的,如果已经签订了你就是有效的走法律效应。
协议有效
补充协议是对前面租赁协议内容的补充,和租赁协议同等效力,而且也和租赁协议的期限一致
租赁协议终止,补充协议才终止,所以承租方可以要求按补充协议涨租金
不过租赁协议到期要续签新协议,否则属于不定期租赁,可以按协议约定期限通知对方解除协议
一般来讲如果补充协议中没有写明:“如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这条款的话,那么补充协议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有冲突,那么要依据合同订立目的,还有公平原则来判断。
协议有效
补充协议是对前面租赁协议内容的补充,和租赁协议同等效力,而且也和租赁协议的期限一致
租赁协议终止,补充协议才终止,所以承租方可以要求按补充协议涨租金
不过租赁协议到期要续签新协议,否则属于不定期租赁,可以按协议约定期限通知对方解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