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众行为的分类
一、从众群体中个人行为的分类
群体中个人行为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即从众和非从众。
非从众至少又包括两种形式:
1、“反模仿”,指的是个体观察了群体中其他人的行为后,采取了一种与他们对立的行为,或者相反或者极端的行为。 “反模仿”又称为“反从众”。
2、“非模仿”,指个体对如何行动会作出自己的决定,而不是简单地对群体压力作出反应。“非模仿”又称为“独立”。
二、从众群体中从众行为的分类
从众可以是表面的,也可以是深入内心的。换言之,一个人的公开行为表现可以是服从群体,但内心却仍然坚持与群体不一致的信念;也可以不仅仅表现在公开的行为中,而且在内心的信念方面也与群体的行为和信念相一致。
迈尔斯(D.G. Myers,1993)认为,同一种从众行为从心理上可以划分为“简单服从”和“内心接受”两种形式。
1、个体保留他的个人观念而仅仅改变其公开行为,这种从众形式叫做“简单的服从”;
2、个体既在公开行为中又在私下态度上与群体保持一致,这种从众形式叫做“内心接受”。
扩展资料
从众的原因
1、从众行为参照
在许多情境中,人们由于缺乏进行适当行为的知识,必须从其他途径来获得行为引导。根据社会比较理论,在情境不确定的时候,其他人的行为最具有参照价值。而从众所指向的是多数人的行为,自然就成了最可靠的参照系统。
在通常情况下,人们在遇到不明确情境时,对于多数人的行为会尤为信任。在不了解更多信息的情况下,我们也会更愿意到人多的商店购物,到人多的地点去旅行。在常识上,人们会自然地假定,那么多人的出现自有他们的理由,而在这些理由中,自己行为的合理性也包括在其中的可能性,要远大于人数较少的时候。
不法商人雇佣“托儿”来进行不正当促销所以能奏效,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从众心理。
2、从众对偏离的恐惧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一格言提醒人们,对于群体一般状况的偏离,会面临群体的强大压力乃至严厉制裁。研究证明,任何群体都有维持群体一致性的显著倾向和执行机制。对于同群体保持一致的成员,群体的反应是喜欢、接受和优待,对于偏离者,群体则倾向于厌恶、拒绝和制裁。因此,任何人对于群体的偏离都有很大冒险。
3、从众群体的凝聚力
群体的凝聚力(cohesiveness)指群体对其成员的总吸引力水平。高凝聚力群体的成员,对自己所属群体有强烈的认同感。他们与群体有密切的情感联系,有对群体作出贡献和履行义务的要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从众(心理学名词)
根据外显行为是否从众,及行为与内在的自我判断是否一致,可以将从众行为分为以下三类。
(一)真从众
这种从众不仅在外显行为上与群体保持一致,内心的看法也认同于群体。谢里夫实验中的群体一致便属于这种情况。由于实验情境中没有任何光点移动距离的参照。人们自觉接受了群体的判断,在观点与行为上都与群体保持一致。在阿希实验中,当将卡片线段的差异减小到一定程度时,人们的从众性质也发生了逆转,即由于难于相信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实际上将群体的判断当成了判断的标准。此时已是表内一致的从众。日常生活中一部分个性高度依赖,缺乏做决定能力的人对于群体的跟随,也属于表内一致的从众。
与群体相符及真从众,是个人与群体最理想的关系。它不引起个人心理上的任何冲突。
(二)权宜从众
在有些情况下,个人虽然在行为上保持了与群体的一致,但内心却怀疑群体的选择是错误的,真理在自己心中,只是迫于群体的压力,暂时在行为上保持与群体的一致。这种从众,就是权宜从众。典型的阿希实验中的从众,就是这种类型的从众。因为相关的检查表明,被试实际上可以准确无误地进行正确判断。
在实际生活中,权宜从众是从众的一种主要类型。由于种种利害关系,个人在许多情况下,不管内心看法如何,必须保持行为与群体的一致,否则将由于群体制裁而使个人付出太大的代价。
这类从众由于外显行为同内心观点不相一致,个人处于认知不协调的状态。如果群体压力始终存在,而人们既无法脱离群体,又必须从众时,心理上的调整全趋向于改变个人自身的态度,与群体取得意见上的一致。或者是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找出新的理由,来弥补观点与行为之间的距离,使认识系统实现协调状态。之所以一个人久作一个群体的成员后,最终观点与群体取得了一致,原因正是如此。
(三)不从众
不从众的情况有两类。一类是内心倾向虽与群体一致,但由于某种特殊需要,行动上不能表现出与群体的一致。如在群体由于某种原因而群情激奋时,作为群体的领导者,情感上虽认同于群体,但行动上却需要保持理智,不能用自己的行动鼓励群体的破坏性行动而逞一时之快。这是表内不一致的假不从众情况。
另一类不从众是内心观点与群体不一致,行动上也不从众。这是表里一致的真不从众情况。通常情况,只有在群体对个人缺乏吸引力,因而个人在行动时不需要考虑与群体的一致性时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