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只要付出劳动,单位就要支付劳动报酬,虽然是自离,但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结算工资;
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应当提前提出辞职并交接好工作,如果违反劳动法不辞而别给单位造成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4、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你可以在员工手册或者劳动合同中写明旷工三天视为自离。但是不能约定旷工的话视为放弃所有未结算的工资,该约定是违反法律的,是无效的约定。自离的话,只能是不结算旷工那几天的工资,其他时间的工资必须支付。
员工自离的话,如果造成了公司的损失,例如重要员工离开,导致了公司一项计划泡汤,前期投资全部报废。则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该损失。
建议你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