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局在哪里

2024-11-03 07:47: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东莞社保局在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3楼。

邮政编码:523129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阅信息。

还会通过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便民资料、宣传小册子、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府信息。

扩展资料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统筹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提出建议。

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教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牵头拟订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符合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5、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6、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评价和培养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7、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

8、参与拟订异地务工人员服务政策,协调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实施人才入户政策,指导、监督园区、镇(街道)开展人才入户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问题的案件。

10、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政策、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园区、镇(街道)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等政策,对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的落实,并承办表彰有关工作。

14、划入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回答2:

东莞市社保局位于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大道168号、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全名为东莞市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社会保险政策研究室、法制科、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信访科、基金监督科、监察支队。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窗口)业务将于2019年9月19日至10月8日分批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扩展资料: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句-通知公告

回答3: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1.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2.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3. 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4.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7. 地税登记证;

  8.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9.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10.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11.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回答4: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税登记证;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回答5:

你在哪个区?具体你在哪里我再告诉你怎么坐公交车去。。
东莞市的社保局是在东城雍华庭公交站台后面。东城的在东城文化广场对面,南城的在南城车站附近(诺基亚公交站台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