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逢进必考的规定,是从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颁布施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文件是国家2005年出台的,在2014年7月写入法律。
事业单位进人实行逢进必考制度。通过考试进入事业单位,只算人才选拔工作的第一步,只有把人才安排到最能发挥才能的岗位去,才完成了唯才是举的全过程。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大队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监会、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二级局也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普通事业单位。普通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考中招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逢进必考的规定,是从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颁布施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开始明确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逢进必考的相关规定有:
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逢进必考的规定,是从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颁布施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开始明确的。
《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暂行规定》第二章 《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十一条规定:“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制定招聘计划;
(二) 发布招聘信息;
(三) 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 考试、考核;
(五) 身体检查;
(六)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 公示招聘结果 ;
(八) 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逢进必考的规定,是从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颁布施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文件是国家2005年出台的,在2014年7月写入法律
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