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可以要求支付未订立而同的双倍工资;2、单位提出辞退,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3、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