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第38页第三十六条规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学生在读期间二次出现在一个学期中修读取得的学分不足12分者(毕业班除外)
在第一次出现一个学期取得学分低于12学分时向学生提出退学警告,第二次出现一个学期取得学分低于12学分时予以退学,退学警告不属于行政处分。
(二)............
还有几条是与学分无关的,我就不多说了。。
放心吧,不会那么容易让你退学的,算算你今学期的学分够不够12个。
不过你可要认真学习了。不然后悔的终究是你自己。
学生在读期间二次出现在一个学期中修读取得的学分不足12分者在第一次出现一个学期取得学分低于12学分时向学生提出退学警告,第二次出现一个学期取得学分低于12学分时予以退学。一般应该是12个学分!貌似我同学可以补考啊!
好似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