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句实在话,“人权”这一概念在中国,并不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或者说侵犯“人权”要到一定严重程度,才会引起重视,派出所的人会以“执行公务”工作需要为由要求你们配合,如果不配合,反而会被说成是不配合执法工作。
其次:尽管中国现在一再提倡法制社会,依法治国,可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范并未量化到一定细节程度。你主观上认为派出所的人是出于高兴,但他们可以客观工作为理由,派出所的人所从事的事毕竟不是代表他们的私人行为,他们代表着单位,所以以公民个体而言,为这样的事由对公家单位提出异议,我想被维护你合法权益的几率几乎为零啊。
最后:所以,建议你全当是履行公民义务吧,生活中的事但凡没严重到一定程度,或者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程度,真没有必要去较这个真,浪费时间和精力在这样的事情上也不值得,最终也未必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尽管你可能感觉被侵犯,但认清形势,不能改变或无力改变的还是忍受吧。呵呵。
可以询问,但是没有搜查证就不能任意闯入,有证据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