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办理程序:
一、学生本人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转学(转出)申请表》,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同意。
二、所在学院办理《学生表现鉴定书》(一式三份),学院盖章后加盖学生工作部(处)公章。
三、所在学院打印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学院教学办公室盖章后加盖教务处公章。
四、学校档案馆复印《招生录检表》(一式三份),加盖招生部门公章。
五、学生本人填写《高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省内转学一式四份,跨省转学一式六份)。
六、所有上述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办理流程图:
扩展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应当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的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域内学校转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转学行为。
参考资料:学生办理转学流程图 —天津工业大学
大学不可以转学,只可以在学校里面转专业。
大学一旦被录取以后,就已经没有选择权了。
不过大学可以转专业,转专业要求一般是专业需要排到前30%才可以。
不过转专业的要求各个学校要求不同,具体询问自己的辅导员。
专业意识淡薄使转专业不尽合理。转专业大多发生在大一下学期,此时大学生们还停留在公共基础课的学习上,很少能够接触到本专业的相关课程,专业意识尚未形成。
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们很容易产生一种认为本专业“无用”的情绪。在这种情绪的影响下,进而形成专业厌倦情绪并最终产生转专业倾向。
另一方面学校在大学生的专业意识的培养做的不够,使得学生尽管意识到要将专业知识同兴趣、社会发展相结合,但由于缺少必要的平台而没有实践的机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学生应按录取学校和专业就学。一般不得转系(专业)与转学。家长工作调动、转业等都不能作为转学的理由。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转学、转系(专业)要严格掌握,对学生情况要仔细审查,没有充足的理由不得转学和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学、转系(专业)的手续,应在每学年 学前办理。学生必须参加每学期所学课程的全部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转学、转系、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允许转系(专业)转学:
(一)经严格考核证明,学生确有专长,转系(专业)、转学更能 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系(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 等学校别的系(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系(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学校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系,学生应当服从调整。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系(专业)、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
(三)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四)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 以上者;
(五)师范院校(学校认为不宜学师范者除外)转入其他院校者;
(六)国家计划外转入国家计划内者;
(七)自费生转为公费生者;
(八)委培生、定向生转学、转专业后构成违约者。
第二十七条 转系(专业)办理手续:
学生转系(专业),由本人向所在系申请,系主任审查后,向拟转入系(专业)推荐;拟转入系(专业)审核同意,由教务处审批, 并报省教委备案。备案文件须说明转系(专业)的理由,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系(专业)者,须附医院证明。
第二十八条 转学办理程序:
(一)高校学生转学,必须有以下材料(简称转学材料):
1、有转学学生名字的省招办盖章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
2、学生本人申请及所在系和学校意见;
3、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各科成绩单和高考体检表;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学的还须另附医院证明。
(二)学生在省内高校转学的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申请,系主任同意后,将学生申请的意见报教务处审查。学校如同意转出,则由学校发函并附上转学材料与拟转入学校联系。
2、拟转入学校如不同意接收,则复函说明;如同意接收,须以学校名义行文请示省教委,请示须附上齐全的转学材料;
3、省教委对拟转学学生的情况予以审查,如同意转学,则批复拟入学校。批准文件抄给转出学校及两校所在地的公安、粮食部门。
(三)高校学生出省转学(包括转出和转入)须有两省(直辖市、自治区)四方(双方学校及其所在省高教主管部门)的意见,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转出学校向本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教主管部门请示,请示同意后由转出学校与拟转入学校发函联系。
2、接收学校若同意接收转学,则报请本省(直辖市、自治区) 高教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学生方可办理正式手续。批准文件同时抄给转出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教主管部门、转出学校及两地公安、粮食部门,据此办理户口及粮油转移关系。
可以。
《通知》规定,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
但是,如果因为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申请转学必须由双方学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七)学校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的。
按教育部高考和学籍管理规定。大学哪有转学的?(是不许可转学的)在本校转专业经校领导批准还有可能。你想啊!如果大学能转,转清华大学多好。那谁还好好学习呀?只要能考上大学就行,学校不好的话还可以转学?那结果就是,不好的学校没人上,而清华大学人满为患。你想,那可能吗?我建议你不要胡思乱想,要下点苦功,好好读书,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只要你把高中的精力用在大学一半以上,那你肯定是一个出色的大学生,将来考研岂不是更好?你要真想转,那,看你所转的那个大学归哪管,如果是教育部直管校;你就得教育部有人,为你办理,省直管校,省教育厅有人为你办理,(学籍注册改派)你说有多难办?我想,你还是踏踏实实好好读书吧!有了大学文凭这个敲门砖,将来找一个理想的单位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