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做信用证的话,规定提交全套提单而未提交的话,就是不符点;
其实不存在多份提单的概念,只是一套提单而已,签发3份正本的目的并非防止丢失,而是考虑单证操作,最典型的就是信用证操作项下,可能存在的先寄送1/3正本提单(即一份正本让银行背书后先让客户提货的情况),方便操作而已,一个1/3正本提货后,其余提单自动失效。
严重不符。
未提供全单正本单据意味着有一份提单未掌握在收货人手中,提单是货权凭证,是可以在目的港提走货物的。
至于要三份正本是为了业务流程方便
标准的全套提单是三份正本,不包括副本。信用证下单据邮寄指示会要求一批邮寄或者分两批邮寄,分两批邮寄主要是为了防止邮寄途中丢失一批,还有另外一批,而不至于因丢失提单而无法提货。
如果不是信用证付款,卖方也可以分两批邮寄提单,或者只邮寄一批,如果买方收到提单,余下的可以不必邮寄。
这种一次签发三份提单的惯例已经延续很久了,这是美欧国家外贸行业多年形成的规则,主要的目的就是防止提单的丢失。随着现代通讯手段和社会的发展,这种惯例似乎有些落伍,作为我们国家-外贸行业的后起之秀对于英美和欧洲国家所形成的外贸规则有不理解和怀疑是很正常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