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乙方辞职需提前30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的话,单位这样做是合理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是可以约定三个月试用期的,所以你要看看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切都是口头说的,那你可以随时提出离职,理由就是单位没有跟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单位设定的三个月试用期就是不合法的,一般情况下,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而且单位已经给你转正,那要看你的社保是否在单位已经缴纳,如果没有缴纳社保的话,大不了当月工资你不要,你可以直接辞职,但是如果单位已经给你缴纳社保,你必须提前申请,要不转移社保的时候会有麻烦。
试用期还没到就转正的说明公司对你工作的认可,现在要辞职就要按照转正后公司的辞职流程走,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属于正常情况,公司需要找人顶部你的工作。
完全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正式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