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互有继承权。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视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自然应互有继承权。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