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我钱,以前没写欠条,现在重签一张,有法律依据吗?

以前说好每个月还给我的 一直没完成承诺。
2024-08-24 05: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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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当要求债务人重新出具其本人签字的欠条(若是借款的,应当要求郑慎腊出具借条)。欠条/借条属于合同的一种,须有其本人签自己本人的名字方生效,签别人的名字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三十二孝敬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喊滑

回答2:

朋友欠我钱,以前没写欠条,现在重签一张
只要在辩清民销闹法诉讼时效“两年”以内,都可以作为法律携斗前依据。

回答3:

应该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