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受理立案到判决出结果,需要三至六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审结。《民诉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筒易程序审理,应在三个月内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