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解决办法

2024-12-03 0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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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继承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父亲的遗产从他与配偶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父亲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3、对你父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你父亲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答2:

对于你说的问题,第一:你说住房是你出资购买,产权人是你父亲的名字?(你没有告知)你们没有对房屋的出资形式进行约定以及在家里告知,这种行为,以我的看法是种子女赠与父母的行为。在你父母过世后,那么这套房子就理所当然的作为了遗产,再由你们三姐弟进行继承。至于你说的那些过程,只是一个客观的原因,对继承这个事情来说没有很大关系。
你的问题在于,出资的情况你并没有证据来证明,这是你买房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得,那么现在已经到了这个情况,那么建议你再将房屋买回来,一家人多商量,闹上法庭对你来说,会什么都得不到,而且还失去了亲情,这是最不划算的。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么?

回答3:

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取回属于自己的房产,或者向律师询问解决办法!

回答4:

gu to 居委会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