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之前和前夫生育了两个孩子”,“两个小孩都归前夫”,按各省市(自治区)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一方(无论哪一方)在再婚前已生育两个子女(在离婚前不管归谁),另一方初婚无生育史的,再婚后,经当事人向当地计生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可以合法地再生育一个子女。
比如《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因此,如果你在再婚后想要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建议你直接在网上查阅你省市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那上面肯定明确了再婚再生育政策,你可让自己“对号入座”。如果你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提起再生育申请。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当然可以生!只要有生育能力,就不能阻止,毕竟男方是初婚,一儿一女最好!
On
现在国家大开放生。你可以舒舒服服扒开脚生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