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看守所里家人不可以送食物、衣物的。
根据我国看守所规定,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
扩展资料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意见;辩护律师可以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
如果一个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执业证书的要求,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议,不晚于48小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看守所(临时羁押犯人场所)
给在看守所里的人送东西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般情况下只有亲属才能送。
《看守所条例》
第四十九条 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1,如果是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如果需要送东西可以通过律师代送
2,如果是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不限于律师)代送相关物品
3,一般看守所只能送衣物、日常用品,不允许送食物,信件需要经过检查才能传递
只能送些生活用品,比如衣服、裤子,鞋子,其他的都不能送,还能送点钱!
可以送,送生活用品例如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