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产权的一个法律问题

2024-11-27 19:41:1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售房协议如果不登记是不能算作你的房产的。房产买卖要几个基本步骤:
  1、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2、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3、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5、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6、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建议楼主的父母与您外婆和舅舅改售房协议为签订房产赠与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您现在的情况这样比较划算。

回答2:

房产是以登记为原则,只有经过登记之后才能合法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不做登记时,签订了协议协议有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建议问一下房产管理部门,如果属于继承所得是否还需要交房产过户费,如果不需要的话,直接按照继承方式办理,因为你母亲也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可以通过遗嘱等方式将房子办理到你母亲的名下

回答3:

第三人一般是善意第三人把~举例子就是如果有人背着你拿到了你的产权证把它卖给了另外一个不知情的人,你就不能对抗那个买主,也就是你的损失应向交出产权的人主张而不能指向那个不知情但是买了房子的人,从他买了产权证开始这房子就是他的了。你是要不回去了~~~但是如果那人是知情的,那就可以主张了。
如果是这样你可以算成是遗产把,你妈妈和你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算成遗产是不是就省了一点税呢?~
继承税~~手续费加上房产估值的百分之0.4总比这样过户省点。。。。。

回答4:

有效,不管谁和谁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