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义的内容可以分为理晌败性意义和附加意义两部分。理性意义是词义的核心,它概括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附加意义是词义中除去理性意义以外的表示主观评价的那部分意义,如语体色彩、感情色彩、形象色彩等。毕竟词义是人们对词所反映的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概括,感情色彩是人们对此的主观感觉,真正用于描述的还是理性意,如“团结”和“勾结”两个词,基本意义是指不同的力量为了某种目的联合起来这一概念,理性意型空义相同,但是附加意义不同,“团结”具有褒义色彩,“勾结”具有贬义色彩。但它的感情色彩不是核心,核心还是对于事物的陈述而非主观感受,脱离理性意义词语便失去存在的意义,因为它无卜谨瞎法做出客观描述了,而且附加意本来就是附着于理性意之上,所以理性意义才是词义的核心。
至于语言习得机制,乔姆斯基在早期的语言习得理论中提出了语言习得机制学说。该学说认为,人类有一种先天的“语言习得机制”。这种机制包含两样东西:(1)一套包括若干范畴和规则的语言普遍特征。这种语言普遍特征是世界是上所有的语言共有的,它包括形式上和内容上的语言共性(如区分名词,动词,形容词等)(2)人类先天具有的评价语言信息的能力。儿童语言习得的过程就是运用先天的评价语言信息的能力为这些具有普遍特征的语言范畴和规则赋值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