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所有权 注销 征收拆除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规划许可证附件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一般情况需提供:灭籍明细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一般情况需提供:权属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5.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6.一般情况需提供:收储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7.一般情况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8.一般情况需提供:完税证(申报表,确认表,票据)(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9.一般情况需提供: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0.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1.一般情况需提供:总平图(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