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领导及以上干部离婚、再婚要向组织报告,低于省部级领导就不用请示。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谈到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于高级领导干部的婚姻状况,习近平指示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身边人出现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习近平部分内部讲话首次公开 省部级干部离婚需报告
现在不需要了,但如果你是一定级别的领导那就要向组织报告了,但组织一般不会过多的干预你的婚姻的,只是告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