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体温小于37.3℃;
(2)、始发站引导旅客做好扫码工作,落地后需出示双码(国家政务平台防疫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
(3)、境外(含港澳台)旅居史,自入境之日算起,对由28天内有国外旅居史的旅客提前报备。将有境外旅居史的旅客安排至最后一排,无密接旅客管控要求。
(4)、转机旅客需同时遵守目的地的疫情政策,在阿克苏当天中转的持7日内核酸正常转机,隔天中转旅客落地后重新做核酸与双抗后(免费),送中转酒店隔离(自费),第二天送上飞机;
(5)对无法扫码的旅客、健康码异常的旅客、28天内有国外旅居史的旅客,需提前向机场报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