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能行使撤销权

2024-11-17 02: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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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能行使撤销权的情况是: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



7.债务人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



8.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



9.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答2:

撤销权的行使需要的条件: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等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