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公司没有这个拖车的权利,拖车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债务人逾期未还款后即采取措施强行委托他人将汽车控制以实现担保物权并无不当。抵押公司要走诉讼程序,然后对抵押物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拖走处理办法:
1、可以联系出卖方,通过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可以要求出卖赔偿损失之类的,承担违约损失。
2、对于购买抵押车辆的车主是在明知车辆设有抵押的情况下购买的,不适用民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车辆的抵押权人对车辆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可以要求返还车辆。
3、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扩展资料:
法律上规定能抵押和不能抵押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担保法
如果无法正常还车贷,汽车是会被拖走的,只是,对于断供多长时间才会被拖走,还没有确切的答案。对于没有按时偿还贷款的客户,贷款机构会先采纳电话催缴的方式提醒还款。若经过电话无法联系到债务人,或者经过电话催缴的方式没有效果,那么贷款机构就会采取上门催收的方式。
这时候借款人就应该注意了,准确的方法是主动和业务员协商怎么解决此事,是延期还是先还最低还款额,而不是躲藏不见。若是躲藏不见,上门催收无果,贷款机构就会向法院起诉。得到法院的判决后,将其欠款人车辆拖走。
现在既然车已经被拖走了,不妨联系一下贷款机构,明确表示自己会还款,双方协商一下。